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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案”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定无家暴行为,被告人家属称会申诉

2026-07-17 07:55:51 [休闲] 来源:盘星资讯网

6月29日,女驾据红星新闻报道,车逃“女子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案”二审宣判结果出炉,身亡申诉法院维持一审原判,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11年。维持无家为被针对该判决,原判被告人家属表示将继续进行申诉。法院

案件回顾与二审认定

本案发生于2024年5月21日凌晨。认定当时,暴行曹某某在遭受持刀威胁及殴打后驾车逃离,告人途中发生车祸撞上花池。家属趴在车头阻止其离开的女驾丈夫刘某某不幸身亡。

根据红星新闻获取的车逃二审判决书,法院对案件关键事实作出如下认定:

  1. 排除家暴认定:法院认定被害人刘某某对曹某某不存在家暴行为。身亡申诉
  2. 冲突起因:曹某某自身的案审不当行为是引发本案冲突的最初起因。
  3. 暴力程度:案发前,被害人对曹某某实施的踢拽殴打属于非严重暴力行为。
  4. 防卫性质:曹某某并无实施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必要。

判决书指出,曹某某因自身不当行为引发婚姻家庭矛盾,双方未能理智处理。被害人因怀疑曹某某与他人有暧昧聊天,对其进行了殴打,但并非严重暴力,且曹某某对此有明确辨识。

主观故意与驾驶行为

法院在判决中强调,曹某某在未受到严重暴力恐吓或侵害的情况下,突然驾车离开现场。她明知高速驾车会使扒在车前的被害人陷入极高伤亡风险,仍实施加速、点刹、大幅度摇摆车身等行为,最高时速达到123公里,最终导致车辆碰撞致被害人死亡。法院认定,曹某某对被害人的死亡持放任的故意。

一审审理查明的事实

一审判决书详细还原了案发经过:

  • 起因:2024年5月21日1时许,被害人刘某某(殁年27岁)因怀疑曹某某5月20日晚与女伴王某吃饭时另有他人参与,在家与曹某某发生争吵。随后,刘某某持刀要求曹某某一同去找王某对质。
  • 升级:二人下楼后,刘某某在小区内对曹某某进行威胁和殴打。
  • 对峙:约2时47分,刘某某驾驶冀牌轿车与曹某某到达石家庄市新华区新苑路与誉兴街交叉口西侧王某家附近。下车后争吵继续,刘某某将曹某某拖拽至汽车尾部,撕坏其衣服,并将躺在地上的曹某某拽回车上。

图为曹某某的生活照

  • 逃逸与事故:约3时9分32秒,曹某某进入驾驶室启动汽车欲自行离开。此时蹲在车外查看手机的刘某某见状爬上引擎盖。曹某某继续加速并大幅转动方向盘,刘某某被甩至副驾驶车门处后继续扒着车随车前行。
  • 碰撞:约3时10分02秒,该车行驶至中华大街新苑路交叉口时,与路口东南角的花池发生碰撞。附近饭店工作人员听到撞车声后立即报警。

案发现场

现场发现的汽车碎片

事故造成曹某某与刘某某均受伤。刘某某被送往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曹某某住院治疗。经石家庄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某某符合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致肝、肾、胰腺等多发破裂死亡。

家属回应

曹某某父亲曹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称,事发前女儿遭遇了刘某某的持刀威胁与拳打脚踢,衣服被撕坏。他认为,如果女儿不逃跑,生命将遭受刘某某的威胁。在极度慌乱的情况下,家属主张“女儿的行为系正当防卫”。

红星新闻记者:李毅达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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